关于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应提交证岗相适承诺书的通知
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员: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24〕60号)文件规定,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与从事的岗位相符,确保证岗相适,才能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条件。现就提交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“证岗相适”材料事项通知如下:
2025年2月1日起,针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申请时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由参保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。申请两本以上证书补贴人员,需分别说明每本证书岗位相适情况。
请将承诺书提交至台商会馆14层6号窗口或扫描后发送邮箱(fqjyzx2025@163.com)。如有疑问请咨询85228795。
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
2025年3月18日